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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环境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邀标书时间:2018-07-12 “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环境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 邀 标 书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柒月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邀标人)“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现就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项目环境评价、X探伤室搬迁环境评价、项目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聘请中介咨询机构事宜面向四川省全省范围内(含重庆地区)邀请招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邀标说明 1.邀标人所需“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的项目环境评价、X探伤室环境评价、项目安全评价、项目职业卫生评价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网上竞价的方式,按质优价格合理定标原则选定供应商。邀标人不对未中标人解释废标、未中标等原因。 2.本邀标书是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邀标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本招标文件在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和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布。 二、采购物资概况 1、本次邀标仅分四个标段进行邀标,如下: (1)第一标段:项目环境评价(不含X探伤室) (2)第二标段:X探伤室环境评价 (3)第三标段:项目安全评价 (4)第四标段:项目职业卫生评价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本《邀标书》要求进行分段投标或组合标段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邀标人所拥有的技术中心、检测所原建于自贡市板仓工业园区大西洋生产基地,技术中心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检测所为“国家级认可实验室”。随着大西洋焊接产业园的建成投产,为更好的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检测服务,经公司决定,将原建于自贡市板仓工业园区大西洋生产基地的技术中心、检测所整体搬迁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1号(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内)。项目预计搬迁费用约500万元(含设备搬迁、土建改造、工程安装等费用),工期预计240日历天。具体搬迁内容如下: 2.1项目的搬迁内容主要为(不含X探伤室搬迁):技术中心、检测所办公室、所属技术中心的实验车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实验室、焊接装备实验室、切割加工组等)、所属检测所的力学性能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等。本次项目的搬迁将利用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剩余厂房对技术中心、检测所及其附属设施进行重新改造布局,不新增建筑面积。 2.2 “X探伤室搬迁”项目主要内容:将利用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剩余厂房,改造建成探伤室1间,包括曝光室、评片室、控制室和暗室。将原探伤室内使用的2台XXG-3005型X射线探伤机迁移至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内,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每台探伤机的最大工作时间均不超过250小时/年,探伤时探伤机主射方向均向下。 3. 项目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1号(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内)。 三、投标单位须知 1、邀标范围:四川省范围内(含重庆地区)符合本邀标文件要求的中介咨询公司。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或业绩要求: ⑴投标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环境评价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之前有效。 ⑵投标第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环境评价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评价范围应包含:核与辐射项目。 ⑶投标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安全评价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之前有效。 ⑷投标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之前有效。 ⑸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同时具备上述标段要求的资质要求。 备注: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属重庆地区的投标人,因涉及跨省服务,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评价资质应为甲级。 3、本次邀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邀标要求 ⑴服务内容:中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邀标人“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X探伤室搬迁”项目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完成“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不含X探伤室)的环境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为一个主体项目,出具一个评价报告。 ●第二标段:完成“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的附属工程——X探伤室搬迁的环境评价咨询服务工作。项目备案(立项)文件依托“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备案(立项)文件。 ●第三标段:完成“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含X探伤室)的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含X探伤室)为一个主体项目,出具一个评价报告。 ●第四标段:完成“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含X探伤室)的职业卫生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技术中心、检测所搬迁项目”(含X探伤室)为一个主体项目,出具一个评价报告。 5、咨询服务范围: 中标人承担上述第三大条、第4小条相关服务内容的报告书的编制、监测、专家评审及以邀标人的名义,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报批手续工作。 6、工期要求:项目的环境评价(不含X探伤室)、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的编制、监测、专家评审工作;X探伤室环境评价工作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的编制、监测、专家评审工作。 备注:中标后,合同签订工作与报告编制工作同时进行。 7、投标金额包含:报告编制费用、监测费用、专家审查费用、人工费用、会务费用、相关报建费用、税费等从项目开始评价至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间的一切费用,邀标人除承担中标金额以外,从项目开始评价至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间,不再承担任何费用。邀标人报价采取“不含税价”方式报价。 备注: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邀标方不对项目应该是做报告表、报告书做判断,请各投标人谨慎报价。 8、付款方式:本次项目评价工作,邀标人不设置“预付款”,待项目评价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备查”条件后,且中标人一次性向邀标人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邀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约定全款。 9、双方责任: ①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工作,邀标人向中标人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情况、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规划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②邀标人配备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给予中标人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但不负责中标人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费用等事宜。 ③邀标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中标人合同费用。 ④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相关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和获得通过批复工作,评价成果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⑤中标人所提供的评价资料,其对评价成果负全责。 ⑥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中标人向邀标人提供完整的评价资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 ⑦中标人有责任对邀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并在所有评价工作完成后10日内,归还邀标人提供的资料。 10、违约责任: ①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或邀标人计划变更、变更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返工或重作时,邀标人应酌情增付乙方相应返工或重作费用。 ②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每逾期一日,中标人按照合同价款的0.5%/天向邀标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出20个日历天,邀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并且邀标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③邀标人没有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邀标人按照合同价款的0.5%/天向中标人支付交违约金。 5、其他要求: ⑴邀标人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根据竞争性报价、公司资质、美誉度等确定中标人,邀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对废标进行解释。 ⑵投标人响应本次邀标活动,须向邀标人发出《响应邀标承诺函》并接受本《邀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邀标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盖公司鲜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盖公司鲜章) 3、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盖公司鲜章) 5、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盖公司鲜章) 6、《响应邀标文件承诺函》原件一份 7、申请投标函(原件、盖公司章),申请投标函应注明投标的标段名称。 8.投标单位在邀标人的招标采购网站悦采网上进行注册,网上竞价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悦采网网址:www.yuecai.com 客服电话:400-0118-000 注:纸制投标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密封,密封处盖投标单位公章,各投标单位在网上竞价前需将纸制版投标文件于2018年7月17日下午 17时前投递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逾期递交投标资料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联系人:张大华 联系电话:0813-5103714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 邮编:643010 五、评标、定标 由邀标人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根据竞争性报价、公司资质、美誉度等确定中标人,邀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对废标进行解释,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定标后,中标单位与邀标人签订合同。
附件: 《响应邀标文件承诺函》 (邀标人名称):
我方承诺,我方将严格按照邀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合同,如有违反,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邀标人联系部门:行政运营部 联系人:张珍玥 联系电话:0813-5102109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